收集离婚的证据时,需要哪些技巧
成都婚姻调查公司认为,离婚证据是关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离婚官司输赢的关键就在于离婚证据是否充分,是否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离婚证据的充分与否直接关系到,法官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然而离婚证据的收集又是一个复杂又富有技巧的过程。成都调查公司告诉你应当收集哪些离婚证据,怎样收集的证据才是合法有效地,才能被法院采纳作为离婚的证据。
成都婚姻调查公司律师认为, 1、用来证明当原告、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离婚证据。
1)证明原告、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的证明。
2、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离婚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街道办、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3、证明有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离婚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他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