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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钱你不知道的几个问题

中联追债  发布时间:2016-12-20  浏览:2448

    今天,成都追债公司就来为大家普及一下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关于借钱的问题:
    一、“民间借贷”合法啦
    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这部法律出台之前,民间借贷一直都只是存在于民间的私生子,在官方那儿并没有它的身份登记!现在新法律给了民间借贷一个“户口”:你的存在是合理合法的,以后借钱神马的不一定要找银行和那些传统金融机构啦!
    二、注意以下这几种情况,借款人可以不还利息
    1、合同里没有写明利息多少的,借款人可以不还。
    2、利息超过36%的,借款人可以不还。
    3、利息在本金中扣掉的,利息就不能算本金了,比方说张三借给李四100元,其中提前扣了10元,那么张三借给李四的本金就是90元。
    4、借款人可以提前还利息,提前还的话可以不用按照合同约定的利息来还,根据你借款的实际时间来算利息。也就是说借款人提前还钱是划算的。
    三、签合同之前,最好对借款人的身份、借款的真实性进行判断
    本身就是简单借个钱而已,但如果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这就不单单是还不还钱的问题了。法院会交给公安的警察叔叔或检查机关来处理的。所以呢,大家在签合同之前,最好对借款人的身份、真实性进行判断,别到时候找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四、合同符合下面五点之一时才可生效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只要满足以下任意一点就能生效: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五、以下五种借贷合同是无效的,要注意
    1、张三的信贷资质好,能够从银行贷到低利率的钱,但是李四信贷资质差,从银行贷不到钱,但是李四又急缺钱。那么李四就跟张三商量好,让张三先从银行借到钱,然后再以高于银行的利率借给李四。这种行为不允许;
    2、A企业从B企业借到了钱,然后以更高的利息借给C企业,或者A企业从自己的员工那里借钱,然后再以更高的利息借给C企业。这样也不行;
    3、出借人明明知道借款人的钱是用于非法用途,但是还借给借款人的,也不允许;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六、要是担心借款人还不了,你可以这么干
    在借款时,你先看看这个借款人有没有啥资产,比方说房子啊、车子啊、奢侈品啊。在你们签订借款合同的时候,同时再签另外一个合同,大概内容就是如果将来他还不了钱,你就可以拿他的这些值钱的东西来抵债,法院也是支持你的!
    七、借款者跑路,P2P平台担不担责有说法了
    如果P2P平台仅提供媒介服务,出了问题不承担担保责任。但如果P2P平台明确表示其将为提供担保,出了问题是要负担保责任的。所以,投资人投资网贷时要看清楚平台是否担责,光看还不够,还要截屏!记得!一定要截屏下来!!
    八、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不必偷偷摸摸的搞了
    之前,企业与企业之间相互借钱是不被法律认可的,为了借个钱很多企业也是拼了,以企业老总的个人名气来借钱,搞一些虚假交易等招数来规避法律完成借款。现在呢,最高法允许了!不过你也不能天天借,最后不干别的专搞借贷生意,那这是不允许的。
    九、出借人最好不要恶意起诉,严重将会被罚款、拘留
    明明你根本没有借钱能力、或者你伪造借款合同的等等行为,不仅仅法院不予采纳,而且严重的话还要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这也就是提醒借款人,不要恶意起诉。即使你真的被骗了,而且你又没有有力的证据,那你也不要去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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